工程師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造師是一種建筑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考生在報名時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延續注冊手續。已經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大綱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10個專業類別。
一級建造師考試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5月報名,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須提供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和一寸近照。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