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和工程總承包的區別
施工總承包和工程總承包的主要區別如下:
1. 承包范圍:
- 工程總承包:承包范圍最廣,包括從項目資金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包括各項目、各專業)、請施工監理、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負責。
- 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投資及施工圖,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接受業主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
2. 責任主體:
- 工程總承包:直接對業主負責,可以是業主委托他方做工程總承包,也可以是業主自己管理,分項發包。
- 施工總承包:直接對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工程總承包負責。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分項、分專業工程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但要管理、監督分包單位的工作質量,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負責。
3. 是否包含設計:
- 工程總承包:通常包括設計工作,即設計+施工或者設計+采購+施工,這是工程總承包的一個顯著特點。
- 施工總承包:不包括設計工作,施工總承包單位領施工圖后如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設計-施工總承包(DB)、設計-采購總承包(E-P)、采購-施工總承包(P-C)等。
- 施工總承包:主要負責施工階段的承包建設,不涉及設計和采購等前期工作。
總結來說,工程總承包的承包范圍更廣,涉及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多個階段,而施工總承包主要負責施工階段的任務。工程總承包更強調對整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的全面負責,而施工總承包則主要對施工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負責。
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
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是工程建設領域中兩種不同的承包模式,它們的主要區別如下:
1. 定義上的區別:
- 項目總承包:項目總承包是指承包單位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對工程項目設計、采購、施工或者設計、施工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與造價等全面負責的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項目總承包可以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等多個階段,是一種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方式。
- 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是指建筑工程發包方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并接受業主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
2. 承包范圍的區別:
- 項目總承包:承包范圍最廣,從項目資金管理、勘察、設計、施工、請施工監理、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負責。
- 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投資及施工圖,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
3. 責任和義務的區別:
- 項目總承包:項目總承包單位需要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可以是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 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分項、分專業工程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分包,但要管理、監督分包單位的工作質量,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負責。
總結來說,項目總承包的承包范圍更廣,涉及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多個階段,而施工總承包主要負責施工階段的全部任務。項目總承包單位對整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負全面責任,而施工總承包單位則主要對施工質量負責,并且可以進一步將部分工作分包給其他單位。
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轉讓
關于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轉讓,以下是一些關鍵信息:
1. 資質可承接工程范圍: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可以承接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 企業條件:企業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2人。
3. 轉讓流程: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轉讓的基本流程包括確認受讓方和轉讓方的意愿,并達成轉讓協議;雙方就轉讓事宜進行協商,并就轉讓價格、付款方式、過戶時間等問題進行討論;轉讓方需要向相關部門申請資質轉讓,并提交相關資料;受讓方需要對轉讓方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提交相關部門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受讓方獲得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轉讓方失去該資質;轉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以便受讓方進行工程承接和施工。
4. 轉讓條件:受讓方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標準要求,具備相應的注冊資金、凈資產、技術裝備、技術人員的數量和技術職稱等要求。同時,受讓方還需要具備良好的工程業績和信譽記錄,以及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和事故處理能力。轉讓方需確保資質真實有效且處于有效期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5. 注意事項:在進行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轉讓時,需要確保轉讓手續完備,雙方協商一致,否則可能會對工程承接和施工造成影響。
以上信息為您提供了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轉讓的法律法規、流程和政策的概覽。在實際操作中,建議咨詢專業法律顧問并遵循最新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