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是干什么的
考試院是負責各級各類教育考試管理和研究工作的專業化機構,主要承擔以下職能:
1. 貫徹教育政策: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為教育部制定教育評價和教育考試招生政策提供咨詢、支持和服務。
2. 參與政策制定:參與教育部有關高校考試招生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相關事務性工作。
3. 組織實施考試:承擔教育部授權的教育類考試組織實施并開展相關指導工作。
4. 開展理論研究:開展教育考試評價理論研究,建設教育考試評價體系。
5. 提供公益服務:面向學生、學校和社會開展多元考試評價服務;面向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展考試業務指導、培訓和評價;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或承辦面向社會的教育類考試;承辦教育部批準的全國性中外合作教育考試。
6. 完成其他任務:完成教育部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7. 考試信息發布與招生錄取:承擔自治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考試的信息發布、試卷印制、考務組織、評卷與成績發布、招生錄取等工作以及相關社會類考試任務。
8. 考試招生政策研究指導:承擔自治區考試招生政策和考務工作的研究指導、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9. 信息系統開發維護:承擔自治區國家教育考試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標準化考點、考試招生網站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維護等工作。
10. 督查指導與保密工作:承擔自治區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督查指導、信訪核查和考務保密工作。
考試院的職能覆蓋了從考試政策的制定、考試的組織實施、評卷與成績發布到招生錄取等多個環節,確保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教育考試院的權力大嗎
教育考試院的權力是相對較大的,它們承擔著國家教育考試制度中的重要職責。以下是教育考試院的一些主要權力和職責:
1.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教育考試院負責為教育部制定教育評價和教育考試招生政策提供咨詢、支持和服務。
2. 參與政策研究制定:參與教育部有關高校考試招生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并承擔相關事務性工作。
3. 組織實施教育類考試:承擔教育部授權的教育類考試組織實施并開展相關指導工作。
4. 開展教育考試評價理論研究:建設教育考試評價體系。
5. 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包括面向學生、學校和社會開展多元考試評價服務;面向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展考試業務指導、培訓和評價;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或承辦面向社會的教育類考試;承辦教育部批準的全國性中外合作教育考試。
6. 完成教育部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考試相關的其他職責。
7. 受教育部的領導和監督:嚴格遵守“三重一大”的決策流程、決策程序,重大事項需請示教育部同意后方可實施。
8. 負責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包括普通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考試的違規行為。
9. 負責教育考試、招生的研究、宣傳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考試信息服務。
10. 負責對市(州)、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工作進行指導。
從上述職責可以看出,教育考試院在國家教育體系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它們的權力和職責覆蓋了教育考試的多個方面,包括政策制定、考試組織實施、評價理論研究、公益服務提供等,這些都體現了教育考試院在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權力。
考試院屬于哪個部門管理
考試院屬于教育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