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學籍可以保留多久
保留學籍的時間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
2. 應征入伍學生:新生和在校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應當保留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至退役后2年。
3. 休學學生:學生休學期滿前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4. 特殊情況學生:學生因特殊困難等原因須中途停學,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保留學籍一年。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取消學籍。
5. 創新創業學生:學生憑學校主管創新創業工作的部門證明,可申請休學創業。休學期限最長3年,此間不計入在校學習最長年限里。
6. 其他情況:學生保留學籍期間,與其實際所在的部隊、學校等組織建立管理關系。
保留學籍的時間但最長不超過2年的情況較為常見,特別是在應征入伍的情況下。其他情況下,保留學籍的時間可能為1年或期限不超過一年;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兩年。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2. 申請時間:新生應于開學第二周結束前向所在學院(直屬系)提出申請。
3. 申請流程:
- 下載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個人填寫部分);
- 向所在學院(直屬系)提出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表、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健康原因須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醫療診斷報告;
- 學院(直屬系)分管教學負責人審批,健康原因須校區門診會簽意見;
- 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審核;
- 報分管教學校領導審批;
- 學校審批并印發保留入學資格公文;
- 院(系)將審批情況及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新生。
4. 證明材料:在申請過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證明、錄取通知書、醫療診斷報告等證明材料。
5. 辦理地點:學生本人或受委托人通常需要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6. 學籍保留時長: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7. 代辦: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家人或朋友持入伍青年的高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簿)、高中畢業證等相關材料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代為辦理。
以上步驟為一般流程,具體操作可能會因學校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學生保留學籍的學生在滿足一定條件后是可以正常畢業的。具體來說,學生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 完成學業要求:學生必須完成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2. 畢業論文或設計: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其他實踐性環節學習任務,并取得合格成績。
3. 學分要求:所取得學分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要求。
4. 課程免考、轉考、替換:符合規定。
5. 學歷證書要求:申請本科層次專業畢業的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
6. 思想品德鑒定: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7. 法律、法規要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8. 學籍狀態:學生在學籍有效期內,且沒有受到開除學籍或留校察看等處分。
9. 學費繳納:已按學校要求足額繳納學費。
10. 畢業生圖像采集:已經進行畢業生圖像采集。
只要保留學籍的學生在復學后能夠滿足上述條件,就可以申請畢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需要注意的是,保留學籍的學生在保留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且學校不對其活動負責或承擔責任。學生在保留學籍期間應繼續關注學業進度,并在復學后盡快完成剩余的學業要求,以確保能夠順利畢業。